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分析
2018-08-11刘方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18期
关键词:企业
刘方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产业性优惠为主体、覆盖现行主要税种、采用多种优惠方式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为:包括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稅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重点行业实行固定资产和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等。这一系列减税措施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了新能量,助力企业创新发展驶入了“快车道”。政策体系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优惠对象看,以产业性优惠为主;二是从优惠税种看,以所得税为主、流转税为辅;三是从激励方式看,我国税收优惠方式主要采用直接优惠方式,即使采用间接优惠方式也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四是从激励环节看,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大多集中在技术创新成果应用领域,而对创新的关键环节—研发环节的优惠政策并不多。(如表1所示)
一、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依据: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法律层次较低,并且缺乏系统性。除《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少量的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其他相关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大部分是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暂行条例、公告、通知、补充说明等形式出现,而且政策出台较频繁、数量较多,较多文件有时间限制,带有很大的变化性,容易扭曲企业经营决策,造成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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