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班主任”和“一个星期的法官”
2018-08-10何联锦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8年21期
何联锦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1-0271-01
教学的灵魂是调动学生思维,教学的目的是让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教学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素质,促使国家强盛,达到教育兴国的目的。笔者通过五年的努力,探究“一日班主任”和“十四天的法官”对班上进行管理,效果很好,现写出来供同仁参考。
一、法庭的设置
班上设置“法庭”,“审判长”由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两个星期。任期完以后再重新选举,让每个学生都有锻炼自己的机会。实现自我提高,审判长任命两名陪审员和一名书记员,“一日班主任”可以公诉人的身份向法庭提起公诉,对行为不好的学生以公诉人的身份向法庭提起公诉,法庭接到公诉书时通知被告,让被告做好辨护准备。
二、“一日班主任”制度
每个学生要轮流当一日班主任,要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工作表、工作准则、学生的表现和动态是否有同学生病,把做好事的同学事迹记下来交给班主任老师,把做坏事的同学写成公诉书,向法庭公诉。
三、被告要做的工作
被告要请“辩护律师”,这个“辩护律师”必须是本班同学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汉族或者是少数民族都行。
案例一:说谎话
班会课上,“审判员”宣读“一日班主任”杨然的公诉书。内容是:李清清、高玲、杨然、李华四人放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他们走到十字路口,有一个20岁的姑娘,身穿花布衣服,用小跑向东南方向去了,3分钟后,有一个中年男子也到了十字路口,问李清清,有一个身穿花布衣服的姑娘往哪个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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