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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七年级道德与法治科学教学的探究

2018-08-08孙洪刚

读天下 2018年7期
关键词:人的全面发展科学教学道德与法治

摘要:进入新时代,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施发展性人格教育。七年级教材以学生的自我认识、与他人交往为主要内容,人的全面发展即科学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学生成长的生命逻辑;日益扩展的生活逻辑;相伴而生的知识逻辑,分析如何实现科学教学的目标。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科学教学;发展性人格教育;人的全面发展

一、 引言

道德与法治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旨在促进初中学生正确思想观念、良好道德品质、较强法治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成长价值,高扬青春文化,育人、育德、育心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从“道德是人自身发展的需要”起论,不再将“道德”等同于外在的社会伦理规范,不再将“道德”与人的发展割裂开来,不再将“道德”与人的美好生活割裂开来。道德回到了人间,回到了生活,回到了人本身。从以下几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1. 从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关怀学生精神成长需要,直面学生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尊重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规律。

2. 还原人格发育的自然轨迹,回归道德发展的人性脈络,高扬青春的价值,彰显青春的文化,倾听学生内在的声音,不以追求成熟为名求全责备,不以拔苗助长的“好心”摧残生命,呵护生命自然长成,等待生命瓜熟蒂落,让完整人格在青春的撞击中逐渐熔铸成型。

3. 回归属人的生活,不仅包括现实的社会生活和学生的日常生活,而且包括人的精神生活、情感生活和价值生活,以逐步扩展的生活为成长舞台,以过积极健康的生活为价值追求,用复杂的生活场景淬炼生命体验,用丰厚的生活经验培育道德人格。

4. 是将育人、育德、育心整合起来,将价值引领与自主建构统一起来,将道德与法治、情感与认知、精神与心灵统整在学生完整的生活过程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 三个方面

由人格化的“成长中的我”出发,随着其生活圈的不断扩展、生活经验的不断积累、社会关系内涵与外延的不断丰富,最终孕育和催动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诞生。这样一条生命成长的轨迹,具体从教学层面而言,包含了三条逻辑线索:一是学生成长的生命逻辑,二是日益扩展的生活逻辑,三是相伴而生的知识逻辑。

(一) 生命逻辑

道德与法治教学贯穿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思想,重视人的生命的自然生长,重视生命之间的相互支持和鼓励,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和终极意义。

1. 学生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形成,必须以人的生命自然、顺遂、舒畅的生长为前提。教学强调尊重人的自然生命规律、尊重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反对思想上的“拔苗助长”。

2. 当前消费主义、功利主义、娱乐主义盛行,导致学生生命状态凋萎。教学强调正向精神价值引导,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思想文化资源支撑学生重新焕发生命活力,彰显青春样态,追寻生命价值。

3. 生命不仅是个体的,也包括构建和谐的生态—精神家园。教学将自然生命推展为精神生命,将个体生命演绎为伦理生命,强调生命的共存共生,生命之间的相互扶持与相互鼓励。审视教材,我们不难发现,这种生命逻辑体现在七年级上册专设了生命教育单元。

(二) 生活逻辑

生活德育理念至今方兴未艾,对教学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在对“教育与生活”关系进行系统梳理和理性辨析之后,提出德育要回归生活、扎根生活、超越生活的思想主张,认为要跳出“有效教育”或者“德育有效性”的思想窠臼,从人的全面发展角度辩证理解生活德育思想。

其一,教学应回归生活。“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生活是思想观念形成、道德意识产生的基础,离开生活情境,道德就会成为悬挂在墙上的只言片语和生硬律条。教学中引入了大量真实或模拟的生活场景,同时引导学生回到生活中去真实地体验与感受,回归生活始终是道德学习的一条重要原理。

其二,教学应扎根生活。所谓扎根,是指在生活中扎根,为了生活而扎根。今天,由于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家庭教育依然倡行“唯有读书高”或者一味溺爱孩子,导致许多学生虽然天天在生活中,却又远离生活。他们对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人情世故、洒扫应对、柴米油盐比较陌生,甚至表现出一种思想抗拒,只对某些生活领域有兴趣参与,如网络游戏、综艺游乐、读书作业。因此,生活于很多学生而言,如同水面漂浮的油花,没有深入的参与、感受和体验。为了应对这种现象,教学中设计了许多生活问题、走进生活的活动、依托持续生活经历的活动等,要求和倡导学生俯下身子倾听、立定脚跟参与、迈开脚步行走。

其三,教学应超越生活。生活经验固然可贵,但是,“一地鸡毛”式的琐碎经验会限制学生认识和了解广阔世界的视野和格局,超越生活,实际上就是要跳出个体经验的窠臼,跳出局部生活的窠臼,跳出眼前生活的窠臼,将生活圈的不断扩展进行到底,将生活德育的理念坚持到底。教学注意扩展和丰富“小我”的生活经验,引导学生由近及远地发展个体经验,鼓励学生从当下经验反思过往经验。

(三) 知识逻辑

教学始终坚持生活逻辑与知识逻辑相统一,根据学生生活领域的扩展,有机整合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知识领域的学习内容。其中,七年级教学以学生的自我认识、与他人交往为主要内容,一本好教材,既要“好教”,又要“好学”,关键在于对编写工作坚持什么样的自我要求。本着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学科发展的宗旨做了大量前瞻性、开创性的探索。

实施发展性人格教育,依据知识分类,探索价值观教育的多元方式。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的就是发展性的人格教育,这不仅是从育人的目标、要求、方式和路径来说的,更是依据对人的本质特征的规定做出的合理判断。这种人格教育理念把人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看作人格形成的基础。

四、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从学生成长的生命逻辑、日益扩展的生活逻辑、相伴而生的知识逻辑,分析了实现科学教学的目标。道德与法治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旨在促进初中学生正确思想观念、良好道德品质、较强法治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为使学生成为“四有”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朱小蔓.情感德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4-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

作者简介:

孙洪刚,辽宁省本溪市,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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