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研究
——基于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法社会学分析
2018-08-07张远兵
池州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姚 祎,赵 蕊,张远兵
(安徽科技学院建筑学院,安徽凤阳233100)
新型城镇化以发展集约型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促进大中小城市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协调、体系完善,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产业支撑力强,就业机会充分,生态环境优美,城乡一体的城镇化道路[1],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据2016年国家统计局报告,全国城镇人口已超过半数,城镇化率达57.4%[2]。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国内新型城镇化建设态势良好。
新型城镇化不仅要加强城市建设、推动户籍城镇化,更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重视创新创业。大学生村官是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3],其创业服务新型城镇化虽得到了政府扶持,但是村官创业“不积极”、“成功率低”现象备受质疑,部分地区开始将“村官招聘与选调生招聘合并”。问题根源在哪里?本文拟根据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调研分析对此作出解答。可能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并不具有普遍性,但作为社会事实,我们可从中发现问题及可能的影响。
1 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基本情况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城镇化建设”与“大学生村官”工作,从2008年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干事创业至今整10年[4]。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后,《人民日报》刊文“大学生村官需跟上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呼吁让大学生村官发挥更大作用[5]。在政府帮扶下,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取得了一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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