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县域乡村发展类型及其乡村性分异
2018-08-07李红波
池州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发展
高 丽,李红波
(南京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实现全面振兴要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乡村振兴战略已成为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乡村性是识别乡村地域空间、反映乡村发展水平和揭示乡村内部差异的重要指标,是乡村地理学研究的重要研究内容[1]。国外有关乡村性的研究始于上世纪70年代,Cloke利用人口结构和密度、住户满意度、交通格局及距城市中心距离等16个指标构建乡村性指数(rurality index)将英格兰和威尔士乡村划分为四种乡村类型[2]。此后,Woods在此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乡村性指标构建的新观点和建议[3]。张小林是国内最早引入乡村性概念的学者,他在理论基础上分析了乡村性指数的现实意义并提出了乡村性指数的计算方法[4]。之后,学术界研究多将乡村性指标应用于乡村旅游的开发与评价,认为乡村性是乡村旅游开发的基础,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要注意保持乡村性和乡村意象[5-6]。龙花楼构建了乡村性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国东部沿海县域乡村性进行实证研究,将其归为农业主导、工业主导、商旅主导和均衡发展四种类型[7],得到学者们的广泛引用,也开展了不同地域的乡村性进行综合评价[8-9]。
本文以江苏省为例,利用2015年县域基础数据,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乡村性进行评价,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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