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研究概述
2018-08-07曹梦莹
池州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姚 林,曹梦莹,杨 杨
(安徽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研究中心,安徽合肥230022)
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迅猛,“城市在增长,乡村在收缩”趋势不可逆转[1]。乡村式微等现实问题不可回避,依托于农耕文明的传统村落更面临迅速消亡的危机[2]。现留存的传统村落大多是消极状态下遗漏性遗存,并非主动性保护的结果[3]。由于长期缺失正确指导,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矛盾多样,主要集中在城镇化的推进导致传统村落空心化严重[4];过度商业化导致开发性破坏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曲解认识造成的建设性破坏[5];搬迁原住民大搞“博物馆式”开发[6];同时村民改善居住条件意愿与保护村落原真性之间矛盾凸显[7-8]。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随后保护传统(古)村落呼声渐强。2002年古村落以历史文化村落概念纳入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随着古村落价值认知提升和保护的急迫,2012年“古村落”更名“中国传统村落”,并启动传统村落全国性调查工作,至今共计4153个村落通过评审,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加强传统村落活态保护,强化保护发展的科学性,“规划先行”已成为社会共识。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是规划学科亟待深化研究的课题,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是乡村振兴背景下一项急需深化探索的命题。本文在回顾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历程及其研究回顾基础上,基于相关主题文献的梳理,厘清保护发展规划概念内涵,从编制内容与体系、方法与手段、实践与特点、管控与保障等方面总结当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以期对今后的研究方向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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