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金融视角下农业经济增长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影响:基于省级静态和动态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2018-08-06王军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王 军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30)
一、引 言
基于法律特征和金融监管划分标准,中国农村金融可以区分为正规和非正规两类。一般来讲,正规金融是指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规范、处在金融当局监管约束的各种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以及这些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同企业、居民、农民等所从事的各种金融活动,包括银行和保险;非正规金融是指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规范、处在金融当局监管之外的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企业、居民等从事的金融活动[1]。农业保险作为农村正规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偿功能,给具有弱质性的农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风险保障。
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经历过不同的发展阶段,受政府的政策因素影响非常大(主要是政策性补贴)。2004年之前,我国农业保险一直呈现持续萎缩的状态,农业保险发展规模极小,险种单一。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作出了进一步政策部署,明确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地位。之后,我国在一些省份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消费逐年增加。(农业保险消费,既是农村居民农业保险消费,也即农业保费收入)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发布,提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等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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