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环境与区域创新效率:基于理论与实证的分析
2018-08-03杨照东任义科
杨照东 任义科
一、引言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总规模已跃居世界前列。在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经济发展速度已经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阶段。在新阶段中,如何突破原有的粗放式增长方式,建立高质量的发展模式、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日益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为此,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通过创新来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在此时代背景下,如何优化政策环境,以推动区域创新自然就成为学界所关注的焦点。目前,理论界已经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了众多研究成果。例如,王向华等人 (2011)[1]、樊琦和韩民春(2011)[2]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方面研究了国家对创新项目的资助效果;李晨光和张永安 (2014)[3]研究了国家对创新的税收优惠;孙德梅等人 (2014)[4]更强调政府关于创新的政策引导;田家林和顾晓燕(2014)[5]提出国家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保障是创新的重要条件;廖中举和程华 (2014)[6]探讨了环境监管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环境创新的作用;王郁蓉和师萍 (2015)[7]从与创新有关的人才市场、基础设施等方面评估政策对创新的影响。国外同样重视政府政策的激励作用, 例如, Paraskevopoulou (2012)[8]提出政府不能放任,而要对创新进行直接管理;Ghisetti和Pontoni(2015)[9]认为在某些特定领域,政府对创新的监督管理措施比R&D投入的作用还大;Flanaga等 (2011)[10]、 Borrás 和 Edquist (2013)[11]认为激励创新需要多种创新政策的交叉和混合;Reichardt和Rogge(2016)[12]提出符合一致性和连续性特征的混合创新政策工具会有效激励企业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