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利安·巴恩斯《卷人的历史》中的杂糅手法
2018-07-24赵娟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7期
赵 娟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外语系,甘肃 兰州 730020)

一、叙述杂糅



二、话语杂糅
“话语”(discourse)是一个意义非常复杂的词。正如南帆指出:“‘话语’是一个时髦同时又歧义丛生的概念。”[1]92“话语”这一词语现在被广泛使用于各个领域,“是现代批评理论中历史相对较短、用法变化最大、使用范围最广、定义繁复多样、意义至关重要的一个术语。”[2]28对话语阐释得最为精要、影响最大的非法国哲学家福柯莫属。他认为:“话语是由一组符号序列构成的,它们被加以陈述,被确定为特定的存在方式。”[3]121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话语定义为一种独特的言说和表达方式,它通过使用某种特定的用词、句法、修辞来构成一种独特的言说方式,这种特殊的言说方式可以被称之为话语。从理论上来说,话语模式在数量和分类上可以是无穷多的。

话语杂糅带来一种新奇的艺术效果,与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紧密相连。传统的历史观认为,历史主要是由历史话语来构建的,且只有历史话语这种言说方式才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然而,巴恩斯似乎有意颠覆这种僵化的观点。在他看来,历史实际上是由完全不同的话语构成,各种话语都在历史言说中占据一定的地位。以文学话语和历史话语为例,历史话语所言说的历史并不一定比文学话语所言说的历史更加真实可信,因为历史话语中本身也掺杂着文学话语的成分,如历史话语中同样会用到各种文学修辞手法。文学话语中同样包含着众多的真实的历史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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