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场”存在的实证分析与哲学内涵探讨★
2018-07-18叶婕妤
山西建筑 2018年17期
李 悦 姜 阔 叶婕妤
(湖北大学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场”的概念,在哲学领域被描述为“物质做各种能量运作的存在”[1],是客观存在。将场思维应用于建筑领域,在由建筑、环境、人构成的“建筑系统”中,还存在着“建筑场”,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建筑场来完成[2]。
1 “建筑场”相关研究成果整理
我国学者对建筑场的相关研究集中在建筑学、城市规划领域,薛求理(1991)以环境心理学为基础,定义建筑场为“建筑场源(形态、自然力、社会文化)引起处于特定时间、空间点上的人生命值的变化”;张杨(2000)将建筑场与建筑系统综合考虑,认为建筑场包括了空间、行为、场所、时间等构成要素;刘辉(2006)认为建筑场即为建筑与环境的相互影响,包括物理及心理影响;丁宁(2008,2010)系统的对建筑场的定义、特征、构成要素与相关理论的关系进行研究;李悦(2009,2014)从哲学层面对建筑场的存在进行思考,定义建筑场为“系统中存在的弥散于建筑外部的实际存在,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人类不断扩展、变化的生存空间”[2-7]。综上,建筑场的研究尚停留在宏观层面,重点在建筑对环境、建筑对人的心理影响与评价;建筑场的客观存在性虽然由笔者提出了哲学层面的思考,但未经实践验证。只有通过实证研究,确定建筑场的客观存在性,其理论要素,如场力、场强、场势等才有了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
2 建筑场客观存在的实证思路
2.1 电磁场研究成果借鉴
现代物理学研究表明: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未经接触所产生的力,必须通过另一种客观存在——场,如电磁场、引力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