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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模与引领:劳动模范评选制度的嬗变与省思*

2018-07-18

教学与研究 2018年6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1](P31)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楷模,他们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奉献,为全国各族人民树立了学习的榜样。”[2](P4)回顾历史,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评选表彰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起源于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劳动生产运动,新中国成立后该制度一直沿袭下来。“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于1982年被写入宪法,之后劳模评选表彰逐步成为一种常态机制。纵观不同时期劳模的构成、劳模评选标准、评选范围及树立典型,均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现状及劳动价值导向密切相关。劳模评选制度在与时俱进的同时,劳动模范一直是时代先锋,他们身上所承载和彰显的劳模精神一直发挥着引领作用,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劳动模范评选制度的由来

劳动模范评选制度起源于陕甘宁边区评选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运动。1936年10月以后,中共中央在陕北领导民族抗战和革命事业,受黄土高原地理气候的影响,陕北的自然资源相对贫瘠匮乏,这就需要持续巩固和不断扩大革命根据地,于是广泛动员根据地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生产就成为战略安排和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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