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2018-07-13赖奕文
师道·教研 2018年6期
赖奕文
学校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以“一个都不能少”的高度负责感,把“爱”的教育阳光洒向所有学生,尤其对于小学教育来说,更需要坚持这样的教育原则。是的,小学生还是孩子,他们当前接受的是人生早期教育,一切培养和发展都才刚刚开始,教师对他们的现实表现,就不应当在教育工作中有好恶亲疏的个人感情倾向。而且,又因为他们还是孩子,还不具有对教师过度偏爱或嫌憎的态度表示不满和抗议的能力,所以有的教师对自身不够公平和平等的教育方式极少遭遇反弹,也就习以为常。
基于此,本文对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爱心和恻隐之心提出讨论,希望在学校德育管理和教育研究及教育行为取向上,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恻隐之心是教育的应有之义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它的意思是说,一个学生不到非常苦闷的时候不要去指导他,不到学生很忧愁的时候不要去教诲他。想一想,这是不是指出了教与学之间的深层关系,恻隐之心是教育的应有之义?
是的,小孩子到了一定年龄阶段,他们有向往读书学习、接受学校教育的人的本能和内在需求,自然而然会萌生和发育,这是人对自身生命的自发保护意识和生命渴望成长发展的自然规律。所以,教育从其最原始、最古老的初心看,就是愛的教育,就是同情、怜悯和关怀的表达和关切。
可是在如今现代学校的课堂上,因为学生个体必然会存在差异,确确实实有些学生会遭遇到学习的困难,他们的学习能力真的很难胜任学校文化知识的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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