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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的法律思考

2018-07-11薛庆辉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3期

摘 要 2015年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自贸谈判,通过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贸易区促进了东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在各个领域中形成了休戚与共及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但是因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各国之间的商贸流通往来不断的增加,从而导致出现了部分商贸流通争端,为了能够有效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持续发展,就要对商贸流通争端相关法律的制定进行全面的分析。所以,本文就基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的法律问题,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解决机制利弊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且对解决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流通争端解决法律内容进行了分析,其主要目的就是使中国-东盟自贸区商贸投资便利化及自由化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东亚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 商贸投资 商贸流通 争端 法律思考

作者简介:薛庆辉,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类法学。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030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潮流,区域经济一体化属于全球经济一体化中的部分内容,在现代国际贸易自由化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已经刚创建了一系列的区域经济组织,使世界经济发展得到有效提高。中国在2002与东盟十国协议在2010年创建中国-东盟自贸区,这是国家和区域性经济所创建的区域性经济集团。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社会中,各國贸易往来不断提高,基于双边及多边贸易关系会不可避免出现部分纠纷,此纠纷的有效解决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社会中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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