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疑难问题探讨
2018-07-11胡芳芳刘海廷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3期
胡芳芳 刘海廷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我国逐步进入了汽车时代。紧随时代发展的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也在逐年增加。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疑难复杂问题,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调查取证、诉讼、审判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难。交通肇事类案件作为一种典型的刑事案件类型,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及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从我国交通肇事司法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及造成现状立法不足的原因分析,就如何解决我国交通肇事罪领域存在的疑难节点提出若干设想。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犯罪主体的界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等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对司法实践中解决交通肇事罪疑难问题提供一些理论指导和依据。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犯罪主体 “逃逸致人死亡”
作者简介:胡芳芳,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刘海廷,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法、民法、社会法学、诉讼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028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员犯罪主体资格
非机动车驾驶人:是指非机动车如三轮车、自行车、马车等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主体资格:是指其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资格。从实际情况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来看,无论是机动还是非机动交通工具驾驶人员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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