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嵌入与社区集体经济发展
——来自中国城市社区的经验证据
2018-07-05贺建军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预印本 2018年4期
贺建军 毛 丹
( 1.中国计量大学 人文社科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2.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8)
一、 问题与背景
社区集体经济(community collective economy,CCE)作为一种社区成员共同拥有的经济形式,是中国城市社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决定了中国城市社区经济的水平,也直接决定了社区发展的质量。相当长时期以来,中国城市社区集体经济大多以低端制造业、传统单一的物业租赁、低效的土地开发与资源利用等为主要发展路径,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传统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社区发展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许多城市都在探索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其中最为明显的趋向便是社区集体经济的市场化,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社区集体经济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起了不同类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公司)。例如,深圳市罗湖区成立了31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1];宁波市江东区29个“村改居”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探索股权融资,建立股权流转交易平台[2];苏州市新建社区股份合作社1 288家,其中452家社区股份合作社已实现股权固化,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区集体经济运营机制[3]。社区集体经济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将社区集体经济的经营权与社区行政权和社会职能分开,实行市场化运作,这激活了社区经济,推动了社区发展。然而从根源上看,作为一种社区经济,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更是一个社区与社会的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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