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好心,说好话,可是……
2018-06-28王鼎钧
南方周末 2018-06-28
王鼎钧
(一)
贵友的鸿文已拜读,他很慷慨,大大地夸奖了我,让我怎么说才好呢?我放心不下的事情果然出现了,单就这篇文章看,他对著作权好像没什么印象,他有善念美意,可是他踩了出版社的红线。我俩在中间很难做人,倘若不提醒他,他继续这样写下去,愈陷愈深,有一天变成侵权的诉讼,我俩就更难做人了。
我已经过两次版权争讼,虽然胜利,仍然苦恼。想起古人说防患于未然,遏难于将发,我们别再不好意思说实话了,为此准备了一份说帖,希望以后能事先消弭争端。这份说帖使用过多次,现在请您先看看,是否可以通过您的中介,让贵友也有个基本了解?
鼎拜
附件:有关评文和引文的法律问题
写论述文章,论述者自己的见解主张,称为“评文”,引用别人的著作,叫“引文”。
论述要以“评文”为主,“引文”为副,也就是论述者自己先有见解主张,构成主体,占全文极大部分,引文只居于证明或注释的地位,占全文极小部分。
引文和评文要有明显的区别,注明出处。
够格的论述,绝不会大量抄录别人的句子或段落,从中加几句小注或感想串连起来,或者用转述、剪辑、摘要等方式,将引文混淆掺杂在评文之内。那样势将发生侵权的纠纷。
版权是出版社的生命线,现在各出版社十分注意维护版权,动辄兴讼,违规的出版物必须立即下架收回,违规的论述者和出版社可能需要道歉赔偿。被侵权的作者必须和出版社站在一起,他受出版合约的约束。
(二)
您年假不休息,写读书笔记说我的好话,我怎样回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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