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政府补贴调整模型研究
2018-06-28陶俐言唐瑞坤
生产力研究 2018年5期
陶俐言,唐瑞坤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政府为提供某种公共服务,吸引社会资本的加入,给予私人组织在合作项目的一定特许权,并且签署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使合作双方形成一种伙伴关系,达到双赢。城市轨道交通可以有效缓解交通堵塞的压力,也使得城市空间更有效合理利用,因此得到政府和公众的广泛认同。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应用PPP模式,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项目中来,降低政府财政压力。目前我国PPP项目补贴模式[1]主要有建设期补偿模式(SB-O-T)和运营期补偿模式(B-SO-T)。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政府补贴额问题,相关的文献主要从激励性补贴和外部效益补贴两方面研究。激励性补贴研究方向,徐丹、简迎辉和郑胜强[2]分析识别城市轨道项目中亏损的类型,在确定政府补贴基数的基础上,设计一种激励机制作为补贴额的参考,形成新的轨道交通补贴机制;赵源、欧国立[3]以三种投资融资模式对应的补贴模式为基础,分析不同的模式在运营的各个阶段的成本,提出补贴模型,以期提高企业效率;刘林和石世英[4]在分析合作双方信息存在不对称情形下政府的补贴额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不同阶段分别对应不同的激励性补贴模式的思路。在外部效益补贴方面,张智慧和张剑寒[5]探讨开发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产生的外部效益与政府补贴之间的关系,采用适当的方法测算出项目的外部效益之和,作为政府补贴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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