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时代食品起诉召回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2018-06-22徐蓓
商业经济研究 2018年9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
徐蓓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商业经济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贸易愈加频繁,食品安全问题被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然而,我国法律上应对批量性食品缺陷问题的召回制度却受到启动途径不健全、召回主体难追责、召回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限制。因此,立法上迫切需要引入能弥补这一缺陷的制度,食品起诉召回制度恰能满足这个要求。本文以商业时代下维护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为基点,在界定食品起诉召回的概念基础上,分析起诉召回的内涵性质与立法不足,构建与完善我国食品起诉召回法律制度,以彰显其正义性。
关键词:商业时代 食品安全 起诉召回 构建完善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剧,食品跨国流通的范围不断扩大,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我国自然也不例外。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保护起步较晚,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才从一般法上正式确立解决批量性食品缺陷问题的召回制度。然而,立法上仍存在召回启动难、追责难等不足,以及在实践中产生经营者和监督机关不作为、相互串通寻租等问题。因此,立法上需要引入能弥补这一缺陷的制度,以构成完整有效的食品召回法律制度。本文结合商业经济贸易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针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所规定的被动召回仅包括责令召回而忽视起诉召回的立法现状,探讨引入起诉召回的相关法律问题,着重在程序方面构建合理、科学的食品起诉召回制度,以完善食品安全保护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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