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8-06-13刘霆霆
中国市场 2018年14期
关键词:公立医院
刘霆霆
[摘 要]随着医药价格改革的全面实施,药品加成取消,城市公立医院从原来的以药补医逐渐转变为通过政府补助和医疗服务收费两种方式进行补偿。但目前在财政补助效果并不理想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就成为公立医院现阶段可以依靠的唯一手段。
[关键词]医药价格改革;以药补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4.123
1 引 言
现阶段,各城市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務价格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医疗项目基准价格以及变动幅度区间,各公立医院以此为基准在价格变动区间内自主定价。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与物价整体水平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为此,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陕西省在2017年4月1日出台了《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方案要求破除以往的以药补医机制、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进分级诊疗。自此与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同步实施,为医药价格改革取得实效提供良好保障。
2 城市公立医院进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因素分析
2.1 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公立医院的生存发展需求
虽然,我国公立医院具有为百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公益性性质,但为了医院的长远发展,医疗服务的投入产出比仍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我国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已运行多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二者间的矛盾不断加深,我国公立医院的日常医疗消耗大部分都无法得到正常补偿,阻碍了公立医院发展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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