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海绵城市标准体系建设促进长三角地区海绵城市的健康发展
2018-06-06欧阳瑞
质量与标准化 2018年3期
文/欧阳瑞
长期以来,我国在城市建设中均采用水泥硬化覆盖地面,随着硬化路面的不断增多,一些城市内部水循环逐渐减少,雨水不能充分经过地表渗透进入地下水,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另,每年的梅雨季节时期,有些城市经常受连续强降水影响,全国多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城市内涝现象。住建部、各地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海绵城市的建设,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以下简称《海绵城市体系》),积极谋划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建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1]。
一、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导向
海绵城市的首次提出是在2012年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上。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强调:在建设城市排水系统时应优先考虑利用自然条件进行排水。2014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财政部联合住建部、水利部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工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第一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16个试点城市。2016年,住建部确定了第二批14个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其中上海以排名第四入选。2017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海绵城市的建设不应局限于试点城市,全国所有城市都应充分重视并积极参与。
二、海绵城市的建设现状
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是通过建立城市水生态服务系统,实现雨水的积存、循环和净化,解决目前我国城市面临的城市内涝、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