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微治理的实践困境及其破解
2018-05-31李婷婷
理论探索 2018年3期
李婷婷
〔摘要〕 微治理的出现是居民自主探索创新社区服务和自我管理的成果,并在社区治理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理形式,微治理主体的身份合法性有待明确,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可持续性有待加强,对微治理的复制和推广存在机械和过度现象。破解微治理实践困境,需要完善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其作用;转变社区治理运行机制,促进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摆正政府角色,在倡导和推广微治理实践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微治理的多样性。
〔关键词〕 微治理,社区治理,政府管理,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3-0088-09
城市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探索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阵地。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明确提出社区建设及其理念和任务。政府期望通过自上而下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来激活过往单位体制下蛰伏已久的社会自治力量。经过数年的尝试与实践,特别是2000年社区建设的正式展开和推进,社区制开始全面替代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街居体制。从制度设计初衷来看,社区制的实施旨在突出以居委会为中心的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和服务,弱化甚至解决街居制下居委会的行政化问题。然而无论是设立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职能,还是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加设社区,多年来诸种制度创新后的基层实践面对的尴尬情形却是“我自岿然不动”的社区行政化和居民自治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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