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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快物流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与政策选择

2018-05-29王微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12期
关键词:物流服务企业

王微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物流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加快形成创新驱动的物流发展新格局,应紧紧围绕“增供给、补短板、降成本、优环境、促改革”的思路,深入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从而有效释放产业发展创新活力,加快提升供给水平和质量,为新时代中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能和运行支撑。

一、加快推进物流创新的思路与途径

(一)推动多样化、专业化服务创新,助力物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一是鼓励交通、仓储等传统物流行业进一步细分市场,加快培育新型专业化服务,促进多样化新兴运输、仓储服务行业发展。二是重点支持和鼓励运输中介、货运代理、分拨配送、包装加工、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新型物流服务的发展,加快对传统物流服务行业的整合和带动,使之成为物流产业创新的主导。三是加快促进物流设施装备投资与经营的专业化,引导和促进物流信息服务、物流知识创新服务、物流金融服务等新型物流服务及相关行业的加快发展,为物流产业创新发展提供高效率和高质量的资源要素支撑。

(二)以物流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加快形成信息化、现代化的全新发展格局

重点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为实现全面物流创新提供技术保障。在继续提升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推动物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电子商务创新,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面向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开展流程再造、功能重组、一体化运营等更大范围的管理创新和服务手段创新,为物流企业实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和方式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全面提升物流装备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场站等物流作业层面的技术进步,促进物流装备和设施的标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为物流高效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引导和支持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围绕节能降耗加快技术创新,加快推广适用性高、技术效能显著的各种解决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工具,加快推动我国物流产业的绿色发展。

(三)促进多元化物流组织创新,最大限度地释放物流主体的创新活力

加快大型物流企业发展。重点促进物流企业上市、并购、重组及联合,逐步形成一大批具有现代治理结构、核心竞争能力的大型物流服务企业,成为我国物流产业创新发展的龙头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

促进中小物流企业专业化、集群化发展。以物流园区、交通枢纽、制造业集群为依托,着力培育多样化、专业化的中小物流企业,促进集群集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引导中小企业联盟协作,进一步释放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加快培育新型物流平台。针对中小物流企业的共性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物流交易、信息服务、信用体系、设备租赁、技术服务、人力资源、培训研发、担保质押等新型功能平台和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共性服务和创新来源。

(四)加快物流方式创新,促进物流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及运行效率提升

加快推动多式联运发展,促进全社会运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基础设施、物流装备、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对接和统一,着力推动不同运输行业的服务主体延伸服务、合作聯盟和兼并重组等。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在更大范围促进社会物流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在继续推动工商企业剥离物流资产和外包物流服务的同时,着力促进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物流方式的发展,以在更大范围实现运输、仓储、加工等物流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专业化、社会化物流服务体系和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实现物流产业整体效率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在物流领域的应用,促进物流资源整合方式及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依托互联网及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引导和推进物流电商发展,探索新的物流服务模式、资源整合方式,并推动新型供应链体系的形成,实现更大范围内物流资源与要素的优化整合及物流运行效率的提高。

(五)推动集成创新,加快形成现代化物流体系

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水平。围绕大型运输枢纽、物流园区,加强多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着力解决多式联运“最后一公里”对接问题;加强物流装备、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对接统一和集成创新,逐步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加快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适应我国生产消费格局加快调整的新趋势,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多样化物流要求,积极促进物流服务、组织、技术、方式的多元化创新和集成创新,发展多样化的新型物流体系。

以大型物流枢纽城市为支撑,促进一体化的全国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形成。在全国统一市场加快形成过程中,应以地理区位优越、交通设施发达、物流功能较强的大型中心城市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设施及各类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实施物流创新示范,促进物流创新要素集聚,吸引各类新型物流组织,促进物流总部基地和大型物流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具有多样化物流体系和强大服务功能的物流中心城市,发挥服务区域、引领全国、对接国际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全国物流网络体系的加快形成。

(六)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释放物流创新活力

加快推进物流创新发展,必须着力破解当前影响和制约我国物流创新的体制机制约束,让市场发挥优化配置物流资源要素的决定性作用,释放物流企业的创新活力,形成物流产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也意味着我国物流领域需要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创新。

二、推进物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与政策建议

(一)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形成公平统一的物流市场

加快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促进物流领域行政审批和许可制度改革。在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广“先照后证”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和取消各部门对物流经营许可和资质的行政审批;对涉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应明确审批程序、流程、条件和时限,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审批制度。对有较强技术性、安全性要求的资质资格审核,可转由行业协会和具有认证资质的社会机构受理。

统一准入标准,允许各类证照全国通用。加强工商登记及相关管理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加快全国联网,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证照互认制度”,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的资质和营运许可,允许分支机构异地备案后使用,分支机构及营业场所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有序放开铁路货运服务市场准入。明确铁路货运服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有序推进铁路行邮、快运、集装箱运输、班列等新型运输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通过促进铁路企业与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引入新型经营主体等多种途径,促进铁路运输市场竞争,激发铁路运输服务创新活力。

进一步放开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准入。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的重大基础设施外,加快港口、机场、多式联运场站、各种货运场站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向社会资本开放,制定投资准入和运营管理规则,并探索PPP模式。

探索建立无车(船)承运人制度和完善货运代理制度。在交通运输相关法规中,引入运输中介或无车(船)承运人等新型服务主体,并建立相应的经营规范、票据、保險等制度,促进多样化新型物流企业加快发展。

(二)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和促进有序竞争

统一监管标准,促进监管与执法分离。尽快协调各地、各部门物流监管执法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标准及规章,促进各地区、各部门监管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监管和一事多罚。同时,探索监管与执法分离,监管机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和认定违法违规事实,具体处罚则交由仲裁或司法机构,弱化监管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建立物流领域监管信息记录制度和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守法合规企业减少年检,对进入黑名单企业则实施重点监管和常态监督,并通过取消资质、经营者禁入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建立社会化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等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在资质检查、标准实施、经营行为记录、信用评估等方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保险费率、贷款利率、对标评估、信用评价等经济杠杆和行业自律手段,促进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物流市场竞争格局。

(三)改革标准制度,强化标准支撑

改革标准体系。强化国家标准的约束性,将物流领域的基础性、通用性和安全性标准上升为国家强制标准;对于操作性、规程性和事实性标准,则以行业标准、群体标准形式进行推广和实施;除具有产地特色的农产品之外,不再设立地方标准,促进全国物流标准的统一和规范。

创新标准形成机制。进一步提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制定国家标准方面的主导作用,各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应由该委员会负责审定和监督,确保国家标准的统一和协调。加快形成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物流企业为主体、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研究和制定机制,在企业最佳实践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各类物流行业标准或群体标准。

强化标准监督和实施。除国家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和监督外,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和大型物流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宣传引导、对标评估、最佳实践示范等途径,促进企业运用各类标准,提高物流产业标准化水平。

(四)深化对外开放,建设开放型物流体系新格局

深化物流服务对外开放。有序推进铁路、航空等运输服务开放,可选择国际货运班列、部分航线进行试点。探索开展多式联运对外开放试点,选择部分物流枢纽城市,进行多式联运对外开放试点,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国际先进多式联运服务企业、具有多式联运场站和物流园区建设和运营经验的物流设施运营企业,加快提升我国多式联运发展。

加快内陆地区物流市场对外开放。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以内陆地区铁路、航空枢纽城市为依托建立新型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体系和开行国际班列及全货运国内外航线,构建对外经济新通道,提升中西部地区服务全国和对接国际市场的物流能力。

鼓励物流企业“走出去”。支持物流企业以境外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物流市场竞争。加快整合国际物流网络和服务品牌,投资和运营大型物流设施建设,实现国内外物流资源一体化整合。

促进知识创新中心国际合作。加强物流教育与研究机构的对外开放,允许国际物流教育、研究机构及行业协会在华合作或独立办学、建立研发中心等。引入更多国际先进的高等教育、中高层人才培养、物流咨询、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物流知识创新中心,为物流产业发展提供创新要素支撑。

(五)创新金融机制,提升物流创新能力

建立物流产业发展基金。由各级政府发起,吸引大型物流企业及保险资金、社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引导长期资本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及股权投资,以及支持物流领域创新创业。

鼓励发展物流资产投资公司。鼓励和支持物流投资公司发展,专门从事大型物流设施的投资及资产运营管理,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促进物流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

创新物流融资平台。围绕物流企业运营资金需求,重点发展动产融资等新型工具,利用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交易平台等,发展第三方融资质押平台和创新监管机制,合理防控供应链金融风险,为物流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工具。

完善物流保险机制。拓宽物流保险品种,引入无车(船)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新险种,建立保险费率的杠杆调节机制,促进企业规范、安全、高质量开展物流服务。

(六)完善税收制度,为物流产业提供合理激励

调整物流增值税税率。进一步完善物流业“营改增”政策,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档税率统一按6%征收;加快完善物流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抵扣进项税额、国际运输及货代免税等相关政策。

完善所得税统一纳税政策。重点支持大型物流集团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取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物流企业实行“就地预缴”的政策,并探索不同地区间的税收分成分享机制。

为物流创新提供合理税收激励。比照高新产业、技术服务行业的相关政策,在物流行业实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及教育培训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物流创新提供合理的税收激励。

(七)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

应完善现代物流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分工合作;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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