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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研究

2018-05-21苏孝涛

科学与财富 2018年7期

苏孝涛

摘 要:自2012年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在上海拉开帷幕,到2016年5月1日中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营业税彻底被增值税取代。营改增的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形成完整的增值税链条,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然而,有的领域比如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可能不降反升,因为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税率是5%,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税率为11%,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用来抵扣,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很可能上升。因此,提前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显得尤为重要,利用税收洼地和节税避税技巧降低税负,是房地产企业应该重视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营改增 房地产企业 税务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由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选取上游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签发销售合同等均对税负有重大影响。首先,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上游企业并不完全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并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进而无法进行抵扣。其次,由于房地产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本身需要的资金巨大,且开发周期长,借贷筹资成为主要的筹资方式,因此借款利息在总成本中占重要部分。然而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复杂,不能保证每条资金链的利息后能税前扣除,从而税务风险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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