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2018-05-21雷宇航

科学与财富 2018年7期

雷宇航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本文从环保税征收的管理手段、计税基础、纳税人范围等五个角度分析了当前税务部门可能遇到的管理障碍,并据此提出加强环保税征管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 税收征管 制度改革

一、引言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已用立法形式固定。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作为一个全新税种,环保税具有独特的技术规范和征管协作特点,充分调研预估环保税征管可能遇到的问题,是适应税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税务部门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本文从分析税务部门可能遇到的管理障碍入手,为提升环保税征管效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环保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2.1环保税征收管理手段较弱

环保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税务机关无法通过对纳税人现金、发票、实物以及账簿管理的监控实施环保税税源管理。在环保税的征收管理上,主要通自动监测设施和监测机构对纳税人污染物排放的定期检测来实施,而环境监测是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监测主动权的缺失,让税务机关在环保税征管中缺乏有力手段。此外,一些单位污染物排放动态变化,还存在间断性超标排放现象,甚至在某一时段和瞬间超标排放,都对监控管理、征管取证等带来了新的挑战。……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