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中小学音乐教育理念的差异及思考(上)—以两岸中小学音乐教材为考察对象
2018-05-21郭小利
中国音乐教育 2018年3期
音乐学科作为海峡两岸义务教育阶段(台湾地区称为“九年一贯制”)的必修课程,两者在教材上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差异。总体来说,目前两岸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制度均由原来的“一纲一本”的统编通用制改革为“一纲多本”的竞编选用制。我们通过对大陆的“人教版”和“人音版”,以及台湾地区的“康轩版”和“翰林版”四个版本教材的文本内容进行比较研究后发现,两岸的音乐教材在学科定位、哲学导向、价值取向、地域概念、音乐编创以及对待新音乐和流行音乐的态度等音乐教育理念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
一、学科定位:“独立”—“综合”
在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要突出其独立学科品质,还是强调其与社会生活的关联性以及与其他姊妹艺术、其他学科的综合性,这已成为海峡两岸音乐教育学者正在探索的领域。
从世界范围来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艺术课程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可概括为三种类型:其一是艺术学科课程,制定融各艺术门类为一体的艺术教育总目标,但各门类依然独立实施教学活动,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的艺术教育属于此类,如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既规定了艺术教育的总体目标,又有音乐、舞蹈、视觉艺术、媒体艺术、戏剧各门类艺术学科的内容标准(如《国家核心音乐标准》等),而每一艺术门类内容标准的最后一条标准都是与文化、情景知识相关联。①其二是分科课程,在强调各门艺术学科自身特点的同时,在部分单元加入一门或数门其他艺术学科的内容进行综合性教育,日本、英国属于此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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