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路上,我们一直在学习—在职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素养提升途径初探
2018-05-21钱涛
中国音乐教育 2018年3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2015年9月颁布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美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①为了推进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2016年8月23日,教育部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八个省(市)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旨在推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构建上下联动、统筹整合、协同推进的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工作机制。2016年7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重点任务中对于全面提升美育师资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实施《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编者注,以下简称《技能标准》),开展在职中小学艺术教师全员培训和考核。”②在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 《音乐(舞蹈)教师技能标准》和《美术教师技能标准》是对中小学合格艺术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中小学艺术教师开展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小学艺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小学艺术教师培养、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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