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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情与不知情浅析我国公民的信息权利

2018-05-08姚佳

理论观察 2018年2期

姚佳

摘 要:信息逐步成为当下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形式和社会结构性要素,掌控信息能力的高低决定着人们处在社会中话语权的强弱,信息自由流通的程度影响着市场经济健全发展的稳定性,因此开始爆发涉及信息的冲突,人们开始呼唤对信息的各种权利。信息立法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但目前我国关于信息权利的研究还不成熟,大部分的信息权利鮮为公众所知,信息知情权是公众较为熟悉的,且自2003年以来已有初步的立法成果,所以本文以信息权利中比较重要的知情权以及与其对应的不知情权为重点来浅析一下我国公民信息权利的状况,以此提出一些简单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信息权利;知情权;不知情权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2 — 0005 — 03

一、信息权利简述

信息权利是一个汇聚诸多学科成果的交叉性信息科学,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信息权利是一个以信息为客体的法律权利束。相较于英美等发达国家,我国针对信息权利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00年后我国信息权利领域的研究才得以发展,逐渐出现一些有代表性有质量的研究成果。

信息权利的概念源自于《世界人权宣言》,是指不同的主体享有以特定信息为客体对象并由多种具体权利类型构成的权利体系,既有财产性的权利也有非财产性的权利,比如信息产权、信息知情权、信息环境权、信息传播权、信息秘密权、信息共享权等等多种不同的权利形式。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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