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虐童案视角下3到6岁儿童合法权益保护
2018-05-02王帅
智富时代 2018年2期
关键词:权益保护
王帅
【摘 要】儿童是弱势群体,对儿童权益的保护是印证中国法治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3到6岁儿童正值读幼儿园,其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民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频发的幼师虐童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极度愤慨。
【关键词】虐童;虐待罪;权益保护
一、幼师虐童基本案情及相关法律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到2017年曝光的虐童案件达160余起。典型案例如:2011年山西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幼师狂扇五岁女童数十耳光。2012年浙江温岭市蓝孔雀幼儿园,幼师用双手拎起男童的耳朵,使男童双脚离地10厘米。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教师因部分儿童不按时睡觉,采用缝衣针扎的方式进行“管教”。
上述案件中涉事的幼师,前期均被公安机关刑拘,但经过深入调查,检方并未准予批捕,最终以幼师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仅对部分幼师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可见,我国对于幼师虐童行为的立法规制还不够完善。
二、我国虐童防治立法上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部門法的立法存有漏洞
我国关于虐童行为的立法不容乐观,虽然在诸多部门法中都有提及,但大多都缺乏实际操作性,规定的较为分散,缺乏针对性。首先,在我国《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部门法中均提及不得虐待儿童,但各个部门法之间缺乏联系和逻辑性,具体内容也存在漏洞,各部门法无法实现紧密协调,也无法形成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其次,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于拐卖妇女儿童和对儿童性权利的特殊保护,但对于虐待儿童行为没有特殊的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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