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资金管理的经验与对策
2018-04-25李万超张荣梅罗红光
银行家 2018年4期
李万超 张荣梅 罗红光
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走出去”,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开始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区为北京和上海,第二批试点地区扩大到江苏、浙江、广东、深圳、湖北等五省市。2015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标志着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同时,为提高人民币国际化地位,方便跨国企业调剂境内外资金余缺,人民银行于2014年6月正式推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并相继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文对我国当前跨境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分析了鞍钢集团跨境资金管理的案例,在总结其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跨境资金管理的发展提出建议。
现行做法
跨境外汇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我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的两种主要方式,下面分别对其进行介绍。
跨境外汇资金池
跨境外汇资金池以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为载体,通过境内、外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分别对境内、外的外汇资金进行管理。在实践中,主办企业(财务公司)在银行賬户结构上有三种模式:一是仅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二是仅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三是同时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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