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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预算监督法律制度的完善

2018-04-23彭瑞

法制博览 2018年2期
关键词:预算

摘 要:预算与监督密不可分,预算的产生就是为了政府使用的财政资金的总额和用途进行设限。议会有权对政府预算报告进行审核,而且有权对政府进行财政问责,防治政府的权力滥用和贪污腐败。一旦发现政府工作人员的财政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其预算违法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宪政责任。

关键词:预算;预算监督;法律责任

中图分类号:F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67-01

作者简介:彭瑞(1994-),男,汉族,黑龙江绥化人,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财税法领域研究。

一、预算监督的内涵

预算是国家机关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编制、审核、批准和执行的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预算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因此监督对于预算活动的进行是不可或缺的。预算监督是指议会、政府、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对国家预算的编制到执行的全过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行为。预算资金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预算监督是至关重要的。从微观角度,它可以防止财政资金用于私人目的,防止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和渎职行为。从宏观角度,预算监督在国家整个预算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预算法律责任

预算监督的作用在于预防和发现政府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诸如腐败、渎职等问题,但是监督毕竟缺乏刚性和强制力,因而经常达不到预期效果。所以在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下,预算监督需要通过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对预算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法律制裁,增强预算监督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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