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理论内涵、实务运用的比较与反思
——以心理暨社会学派、生态系统理论、增权理论为例
2018-04-17吴金凤刘忠权
社会工作 2018年6期
吴金凤 刘忠权
一、前 言
理论在《现代汉语词典》被定义为人们由实践概括出来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曹伟,2014)。此外,不同学者有不同陈述,Turner(2012)认为理论是对事实建构一系列命题,亦即提供一个事实的模型;Payne(2014)认为理论是一种广义的思想集合,它描述和解释了我们对周围世界的认识。林毅夫(2005)则认为理论是一个所要解释的现象背后的各种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一个简单的逻辑体系;宋丽玉、曾华源等(2012)认为理论是一系列逻辑上相互关联的概念和判断组成的知识体系,它从较高的层次上来描述和解释某类现象的存在和变化,是对经验的概括抽象。总的来说,理论是对事物及思想的组织陈述,主要发挥预测和解释的功能。社会工作作为直接服务于人的工作,对理论的要求除了能预测及解释人的行为,更要能够指导社会工作者运用于专业服务实践中。
在社会工作理论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学者将社会工作理论发展划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初期至20世纪50年代,以1917年Mary Richmond借助精神分析学派理论出版《社会诊断》一书为标志,宣誓社会工作专业正式形成(Haynes,1998)。此后30年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备受当时盛行的精神分析观点的影响,社会工作倾向视求助者为病态的、需要修复治疗;第二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此阶段被认为是社会观点与人本主义时期,主要体现为对精神分析观点的反动,社会工作的发展开始注重“环境”层面,“在情境中理解行为”“人与环境”“人在情境中”“人与他的情景”被不断提及,心理暨社会学派、任务中心模式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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