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2018-04-09黄国裕
中国市场 2018年11期
关键词:建筑企业
黄国裕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企业也得到较好的发展。而在建筑企业管理中,“营改增”的发展也面临巨大困扰。文章主要针对“营改增”在建筑企业发展中的影响,进行研究与分析,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与办法。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建筑企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1.150
建筑企业是专门从事建筑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经济实体,它是建筑生产力发展和建筑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即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进而降低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
1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1.1 进项税额抵扣难或差异大,导致企业税负有所增加
1.1.1 部分材料和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取得
首先,建筑工程存在较多甲供料情况,即建设单位直接采购部分项目所用材料和设备,这部分材料和设备的发票由供应商直接开给建设单位,因此施工单位拿到的发票金额减少,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会减少。其次,五金、辅材、砂石等零星材料的供应商由于经营规模较小,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往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个别材料供应商也因自身的管理原因不能及时开具或不愿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建筑企业取得的这些材料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1.1.2 部分进项税额抵扣差异很大
一些建筑施工的必需材料,如商品混凝土、砂、土、石料或供应商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等,可以按照简易征收的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只能向建筑企业开具3%税额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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