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与大众:论鲁迅与李敖杂文的批判道路
2018-04-03李艺童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7期
李艺童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鲁迅与李敖分别代表了现代和当代、大陆与台湾杂文写作与发展的两个高峰,他们分别涉足不同领域,各有建树,但无疑杂文都是二人创作的共同体裁之一。鲁迅与李敖杂文有着相似的特点:既针砭时弊,批判社会不留情面,又关怀人性,有着强烈的人文主义精神。
一、批判的对象:大与小
从批判对象的大小与范围来看,鲁迅与李敖杂文都具有强烈的批判社会性,但二人批判视角略有不同,鲁迅站在精英视角,从集体话语的大处出发,启蒙大众,唤醒国民,而李敖则站在大众视角,从个体话语的小处着笔,批判政治,呼唤良知。鲁迅杂文多以“我们”“他们”“我辈”“我们中国人”“中国”为主语,批判对象多为民族、国家、群体,所指较大。在社会思想革新方面,鲁迅将整个封建制度作为批判的对象,在《坟·灯下漫笔》中认为中国古代封建文明“不过是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筵席,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筵席的厨房”“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喊遮掩。”因此号召人们“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掉这厨房。”[1]鲁迅之所以以集体为批判对象,一是因为新文化运动虽正在进行,但是由于中国受到数千年的封建制度压制,其封建残余已渗透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其对象之大、无孔不入,只有全面地、彻底地批判才能启蒙民众,革新社会。二是鲁迅提倡发挥文学的功利价值,将文学视为“引导国民精神前进的灯火”,[2]认为文学可以“揭出病苦、引起救疗的注意”,[3]希望可以利用文学的力量来改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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