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利他?社会责任视角下乡村社区旅游精英再认识
2018-04-01张庆芳
思想战线 2018年6期
关键词:旅游
文 彤,张庆芳
社区精英能够通过对所掌握的社会优势资源的整合和提取来“满足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并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用,[注]王广强:《基于乡村性的乡村旅游精英治理模式探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因此能够为社区的各项工作、活动做出贡献。对中国大多数乡村而言,社区精英的存在对乡村社区的发展壮大具有保障作用,在乡村建设和扶贫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乡村旅游的兴起为社区精英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这些在社区旅游发展过程中诞生的新型社区能人被称为旅游精英。[注]吴其付:《从普通村民到社区精英:中国旅游精英的典型个案——以阳朔“月亮妈妈”为例》,《旅游学刊》2007年第7期。大量案例研究文献指出,旅游精英带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旅游开发,在社区发展、文化传承乃至居民增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其积极效应得到验证并被高度强调。[注]陈志永,李乐京,李天翼:《郎德苗寨社区旅游:组织演进、制度建构及其增权意义》,《旅游学刊》2013年第6期;王 林:《旅游社区的非体制精英与文化遗产保护——以宣科与丽江古乐为例》,《社会科学家》2008年第5期。
相对于旅游精英的正面研究,旅游精英的消极角色也引发了部份学者的关注。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那些把握了旅游企业命脉的社区精英不舍得将旅游经济返还给市场,[注]张骁鸣:《体制精英的个人经验及其对农村社区旅游的影响——皖南X村案例》,《中国农村观察》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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