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专业学位设置与调整程序研究
2018-03-31肖聪
高教探索 2018年3期
肖聪
摘 要:20世纪80年代之后,澳大利亚专业学位得到了极大的促进与发展。自我认证权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力,决定了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与调整的基本程序。依据澳大利亚《2011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机构法》,享有自我认证权的高等教育机构可自主设置与调整专业学位类别;而不具备自我认证权的高等教育机构则需要申请审核。依据不同高等教育机构的申请条件,申请审核被拒时,相应高等教育机构需在限定时间内满足强制附加条件才能通过申请。
关键词:自我认证;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与调整
一、澳大利亚专业学位教育的兴起与发展
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兴起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当时,伴随着澳大利亚的一系列高等教育改革,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双重制传统得以废除,统一的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得以建立。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兴起于这一时期。
1987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废除禁止研究生教育收费的法令,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课程型专业硕士学位(Master by Coursework) 率先发展起来并日益兴盛。[1]1988年,澳大利亚就业、教育与培训部部长约翰·道金斯(John Dawkins)发布《高等教育:一项政策宣言》(Higher Education: A Policy Statement)白皮书。在书中,道金斯认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回应国内产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实现多元质量观的必要途径,高等教育机构应主动增强与工业和职业的联接,强化研究生教育的市场导向,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环节,拓宽研究生培养的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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