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授权立法研究
——以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制度为视角
2018-03-31贾辉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贾 辉
授权立法,又称委任立法,是与职权立法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创设了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决定,充分发挥了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然而,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制度具有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授权立法制度的法律特征,其立法实践中还存在一系列需要完善的问题。本文将结合上述问题,对新型授权立法模式的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制度加以研究,以促进我国授权立法在法治化道路上不断发展。
一、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制度的发展历程
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决定这项立法创新,将授权立法实践从行政管理改革领域扩展到司法改革领域,践行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正确处理了改革创新性与立法稳定性的现实冲突。
(一)立法法修改前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制度的立法实践
《立法法》修改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5个授权调整法律实施决定,包括:《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广东省授权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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