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妻”权利保护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
2018-03-31景春兰
景春兰
(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广东东莞523808)
一、问题之提出
“同妻”目前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指与男同性恋结婚的异性恋女性,是同性恋人群的衍生群体,也是社会中隐秘的弱势群体。哈尔滨工业大学社会人类学研究小组历时三年调查发现,中国“同妻”的数量在1600万以上,其中超过9成的“同妻”有遭遇家暴的经历,有3成的“同妻”过着无性的婚姻生活。①参见唐魁玉:《同妻群体生活适应问题研究》,http://news.china.com/domestic/945/20150417/19541803.html。“同妻”本身是一个非常隐秘的社会群体,长久以来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社会关注。2012年6月四川大学女教师罗洪玲因“同妻”身份跳楼自杀,陡然间将“同妻”这一隐秘社会现象推到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同妻”这一社会群体才得以被广泛关注。②2012年6月15日,因其丈夫是同性恋且婚后出轨,四川大学女教师罗洪玲与丈夫程某发生不快,认为自己被骗婚而悲愤自杀。参见http://news.shm.com.cn/2012 -07/19/content_3825087.htm。据估计,中国目前同性恋人数已经超过7000万,而由于受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绝大部分同性恋个体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性取向事实,即不敢“出柜”③出柜是指同性恋者向他人公开自己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行为。与之相对的是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性倾向,则称之为"躲在衣橱"或"深柜"。参见 https://baike.so.com/doc/5329826 -5565000.html。,有超过8-9成的同性恋个体最终选择与异性结婚,组建一个道德意义上的家庭。④人们对同性恋这样一个群体缺乏了解,认为同性恋就是一种心理疾病,男同性恋者易患爱滋,使得很多男同性恋者不愿意表露自己的性取向,因为来自于社会压力或者父母压力,但更多的时候,是来自于他们自己认知和压力,他们之中很多人选择走入了婚姻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