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粗放到精细:我国财产申报类型与申报时间的重构与设计

2018-03-31乔亚南

法学论坛 2018年4期
关键词:制度

乔亚南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53)

须以系统化思维精细化设计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才能发挥制度反腐防腐的功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包含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受理及审查机构、申报财产的公开范围、责任追究七个部分①参见乔亚南:《探索加快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制化进程》,载《当代检察官》2013年第8期。,每个部分构成一个子制度,每个子制度都是实现制度功能的重要环节,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带来制度缺口,导致整个制度目的不能实现、反腐功用得不到发挥。申报时间是财产申报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公职人员何种时间或哪个时间点申报财产信息,该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并非要求公职人员定期申报财产以防范腐败之简单理解,申报时间的设计往往与申报类型关联,不同的申报类型需要安排不同的申报时间,相关理论问题另须认真讨论。只有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型合理、灵活地设计申报时间才能达到精准反腐防腐之目的。

一、我国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以及理论探讨的不足

(一)我国申报类型及申报时间的现行规定

20世纪80年代,我国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纳入“八五”立法规划,虽至今未能实现国家立法,但是中央先后颁布了6个有关财产申报的规定,探索建立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另外,我国各地在积极落实中央规定的同时,也积极进行制度探索,出台了一些有关财产申报的本地性规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制度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重大误解制度“重大”之认定
刑事申诉制度的三重检讨与完善进路
完善我国人大制度的几点思考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立法选择
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应诉管辖制度适用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