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法学”:法理视野与话语共建
2018-03-31佘倩影
法学论坛 2018年4期
佘倩影
(北京工商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48)
一、引言:“共同性”的沉睡与唤醒
本世纪初,邓正来先生慷慨发问“中国法学向何处去”①参见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上)——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1期。,一时激起国内法学界热烈的“去向”之争②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中国知网”上就能查到百余篇专论或兼论“中国法学向何处去”问题的论文,足见这一问题的学术影响力。;面对全球化演变和中国社会转型的双重情境,如何反思当代中国法律的历史与现状,进而建构中国法律的未来“理想图景”③同①。,遂成为中国法律学人无法绕开的世纪之问。
伴随这一问题的理路延伸,不单单是法理学界展开了旷日持久的理论争鸣,如法律移植论与本土资源论、立法中心主义与法律多元主义、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等讨论④参见石伟:《论中国法理学的实践转向——三十余年法理学学术史考察》,载《现代法学》2012年第4期;熊秉元:《论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之争》,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各个部门法学科也争相在本学科的研究范围内探索理论创新之道,如宪法学上的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之争,刑法学上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行政法学中兴起的统一公法学理论……⑤参见徐辰:《论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宪法的规范、现实与历史》,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劳东燕:《刑法解释中的形式论与实质论之争》,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3期;袁曙宏、宋功德:《统一公法学原论:公法学总论的一种模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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