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学的探究型教学与启示*
2018-03-30郑国栋徐爱梅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郑国栋,徐爱梅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山东大学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国内对西方探究型教学理论多有阐发,但对其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践过程还缺少系统的了解和深入研究,尤其缺少经验性研究。笔者在加拿大女王大学、西安大略大学和维多利亚大学先后做访问学者,完整旁听和观摩了公共管理专业、政治学专业和历史学专业的十余门课程,既有专业课,也有人文通识课,并参加过西安大略大学的教学方法培训班,对探究型教学在加拿大大学课堂上的运用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本文重在介绍加拿大大学教师的教学组织者身份定位、对学生的知识传授与研究能力的构建两个方面,意在为我们的大学教学改革提供借鉴。
一、教师在教学中的组织角色定位
针对传统教学法中出现的问题,如单向传授、强调学生记忆等,二十世纪初美国人杜威提出了“解决问题法(Problem Solving)”,后来,认知心理学派的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Bruner)开启了探究型学习的大门,[1]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法发展成为探究型教学法(Inquiry-based teaching)。探究(inquiry)就是做正式的探寻、研究或调查(investigation),所谓探究型教学就是让学生在调查过程中跟教师和同学互动,从而以“探究”的方法获得知识并理解世界。[2]教师由传统的传授知识角色转变为教学组织者,要组织完成一系列活动,发起探究过程,促进学生对话,轮换参与小组和课堂讨论,为科学性程序和态度做示范。[3]
加拿大大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核心角色是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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