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对策
2018-03-29陈欣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
陈 欣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吉林长春 130102)
科研院所作为学术领先、科研先进的高新技术产业机构,其科技成果转化直接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众多科研院所虽然硕果累累,但是如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目前科研院所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1 概念综述
1.1 科技成果的定义
目前,我国关于科技成果的解释分为三类,包括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这三类是根据科学研究的对象、特点和性质的不同进行划分的。其中,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属于理论成果,开发类成果属于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
在我国,科研成果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首先,必须是在科研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科研成果;其次,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最后,必须通过相关部分的认定和许可。
1.2 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一章第二条对科研成果转化给出了这样的定义:“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提高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的过程,简言之,就是让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迈向市场,由学术价值转向实用价值,进而使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