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扶贫开发政策下的民族地区经济增长
2018-03-29潘将军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7期
潘将军
(大理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3)
在2011年我国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1],目的是进一步加速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脱贫、致富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繁荣富裕,实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是自然、历史、社会、经济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应结合国家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民族地区的地方实际情况,认真解决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使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显著发展。
一、基础理论概述
“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三大经典主题。各个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地区之间存在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的情况。区域经济学研究的关注点是“在哪生产”,研究的主题是多样的[2],如某一区域特征、采用的目标与政策手段、区域产业结构演化、人口增长与变迁等。
德国经济学家杜能在1826年提出了农业区位论,其主要观点是特定农场距离城市的远近是由极差地租所决定的。19世纪末,韦伯在研究工业布局受运费、劳动费与聚集因素的作用和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业区位论。在20世纪50年代,现代区域经济学初步形成[3]。艾萨德将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利润的决策引入一般经济学,并且设计了有关区域分析和应用的模型。20世纪6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学得到快速发展。
区域因素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强调以下几方面的内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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