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规范
2018-03-29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11期
为提高期刊学术水平,推进期刊标准化建设,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环境下的交流和传播,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教育和教研教改,我刊立足办刊实际,根据国家和国际学术论文编辑与出版标准、相关规定和实践通则,对来稿作出如下规范要求。
1.题名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准确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2.摘要
摘要是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内容必须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
3.关键词
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中心内容且具有实质意义的词汇,一般为3~8个,以分号分隔。尽量采用《汉语主题词表》或各专业主题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4.作者简介、基金项目
论文应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职称、学历、工作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名和邮政编码,需注明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出,以分号分隔。
5.正文
论文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事实准确、数据准确、语言准确;内容丰富,文字简练,避免重复;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表达形式与内容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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