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互动发展机制研究
2018-03-28曹银亮
财经理论研究 2018年3期
曹银亮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 巩义 451200)
一、引言
“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湘西时提出的。2014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等部门更加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帮助贫困地区改变面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又要求“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加强规划项目进村到户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受益度”[1]。不久,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提出精准扶贫要实现扶贫到村到户,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文件精神对当前扶贫开发具有重要政策指导意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宏伟目标指引下,在实践中如何进行机制创新并更好地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是需要研究的现实问题。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精准识别方面,国家设定的农村贫困识别标准在不断提升,而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和农村贫困发生率不断下降。按照2011年新设定的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16567万人,到2015年减少到5575万人。扶贫开发有效减缓了区域发展差距,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多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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