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企业导师制
——产教融合背景下会计实践教学改革
2018-03-28副教授应里孟教授
财会月刊 2018年10期
阳 杰(副教授),应里孟,谢 健(教授)
一、引言
在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之后,2017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该要求进行了具体化。《意见》提出,为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两张皮”问题,需要深化产教融合,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全面推行产教协同育人,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其实,在会计实践教学领域,校企合作早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方式。例如,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通过“引企入校”,给每位学生配备企业导师,施行“双元制”会计实践教学模式,成效初显。但实践表明,实体企业进驻学校的“双元制”教学模式,其覆盖面毕竟有限,也不能充分解决企业导师制面临的一些现实困境。“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会计实践教学带来了新的教育理念和改革机遇。
为此,本文试图运用“互联网+”的新技术和新思维,对现行的“双元制”会计实践教学模式进行彻底的再思考、再设计,提出一种“互联网+企业导师制”(Internet Plus Enterprise Mentor,IPEM)会计实践教学改革新理念,以期突破当前校企合作中企业导师制的现实困境,为“互联网+”时代的会计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为深化会计领域的产教融合提供适应时代变革要求的新途径。
二、企业导师制
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在人、财、物方面的全方位合作,这其中企业导师的作用无可替代。毕竟,会计实践教学所需的“财”和“物”并不多,一般学校都足以负担,学校真正缺的是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导师及其所能带来的真实现场体验和经验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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