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转型·结构问题·供给变革
——关于体育治理改革的思考
2018-03-28胡科
城市学刊 2018年2期
胡 科
(湖南城市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体育事业的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举国体制向市场经济时期的现代治理体制转型。体制转型释放的市场、社会活力驱动了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体育事业的各个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以政府释放权力而谋求的政府、社会、市场多元治理的治理格局远还没有达到耦合协同的局面,以稳定为导向的改革加之传统体制的制度惯性使得既有的治理结构较为刚性的干扰于现代治理结构的形成,由此导致体育资源的配置仍然强调行政配置的偏好,对于社会体育需求捕捉的滞后,以及行政性资源配置的个性特征,由此降低了体育资源的配置效力以及应对体育问题的能力。建立现代化的体育治理体系,需要对转型以来我国体育体制所隐含的结构性问题进行分析,由此来思考如何建立良好的政府、社会、市场联合共治的体育治理格局。
一、体制转型的实质
体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体制的支撑,它是体育事业得以发展的重要结构性因素,在体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确立体育事业性质、把握体育发展方向、配置体育发展资源等的重要作用。
按照体育资源配置过程中政、社的作用及其关系形式,学界通常将体育管理体制划分为三种类型[1]:其一,政府管理型。政府确立体育事业的性质、把握体育事业发展方向、选择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国家承担体育事业发展的全部成本,并以行政的手段对体育事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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