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亟待提速
2018-03-26韩冬香王迅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11期
■文/韩冬香 王迅
加快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领域的运用,事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履行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功能定位,是彰显“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县级仲裁机构在办案流程、庭审笔录和仲裁员队伍管理等方面实现了网络化,但仍存在无法向当事人提供电子档案查询、案件处理进展查询,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调解仲裁形势能力不足。如何把线上与线下办案、电子档案与实体档案有效整合,破解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的瓶颈,亟待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的意义
探索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改革和实践,对于提升仲裁机构服务质效,推进“阳光仲裁”“智慧仲裁”“互联网+仲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现仲裁快速办案。一是方便服务群众,满足当事人对办事指南、仲裁流程、法律法规、文书范本的查询需要。二是快速办案,压缩举证时间、审理时间、法律文书送达时间,再造案件处理流程。三是促进资源共享,实现立案、调解、庭审信息及仲裁结果的互联共享。通过微信服务平台,实现远程预约调解、在线答疑。四是建立远程视频系统,协调、指导乡镇、街道、企业自主调解、自主协商处理劳动争议,降低当事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成本。
促进法律适用。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信息化管理,有助于实现同案同裁、同案同果,确保同类案由法律适用一致,使劳动人事争议裁审工作更加规范、标准、更加统一,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更加一致、规范,更有效地引导和规范当事人的预期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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