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视角下我国体育场馆旅游开发对策研究
2018-03-21王赫扬
体育时空 2018年1期
王赫扬
一、问题的提出
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发展体育旅游等多元业态,将大型体育场馆建设运营与旅游开发紧密结合,提升场馆体育休闲旅游功能,使之成为集运动健身、旅游休闲为一体的休闲旅游中心。这一办法的出台,为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导向,即发挥场馆的场地平台优势,与旅游业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从上级分类的角度,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从同属于文化产业,关联性较强,资源贴合度较高,在融合发展方面存在着无限可能。
二、体育场馆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模式分类
(一)依托赛事遗产的体育场馆旅游
赛事场馆遗产与旅游业相结合进行运营开发,是当前体育场馆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模式之一。标志性的大型体育场馆往往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丰富的的赛事文化内涵、以及巨大的参观纪念意义,因而源源不断地吸引着赛事关注者成为游客。在此基础上,该场馆也被开发为旅游观光点,成为城市游览旅游产品之一。
(二)依托演艺产品的体育场馆旅游
场馆在提供场地的基础上,以自身开发的创新演艺产品吸引游客,发展旅游业,是体育场馆与旅游业融合的另一模式。
依靠体育场馆的功能多元性,可将其改造成为一个舞台化的文化表演空间,充分整合体育场馆的资源优势,以新鲜的体育元素创编力量,打造融合特色运动、歌舞、杂技、多媒体等为一体的独特的体育旅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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