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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的变奏

2018-03-21彭秀良

当代人 2018年1期

彭秀良

前不久,我在保定参加了一场由民间机构组织的文化论坛,论坛的主题是保定、天津“双城记”。“双城记”的说法原本来自于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同名小说,小说里的“双城”是指巴黎和伦敦。而我们今天用“双城记”来指称相邻两座城市的关系,并且是较为友好的关系。保定和天津可以续写往日的“双城记”么?我们还是让过往的历史来说话吧。

保定和天津曾是“双城记”的主角

从城市发展史的角度观察,保定的历史要远比天津为长。从明洪武元年(1368年)起,保定就已经成为一座府城。到清康熙八年(1669年),直隶巡抚由正定移驻保定城后,保定开始以直隶省省会的身份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直隶巡抚为直隶总督,仍驻保定。天津呢,明永乐二年(1404年)才设卫,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天津卫为天津州,天津变为一个县级城市,属直隶省河间府管辖。同年九月,升天津州为直隶州,辖武清、青县、静海三县,始成为府一级的行政区域。也就是说,作为地市级城市,保定要比天津早了将近400年的时间。

清咸丰十年(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签订,天津被迫开放为商埠。为了管理北方新开商埠的通商事务,清政府仿照《南京条约》签订后于广州设立五口通商大臣的先例,设立了三口通商大臣,负责办理天津、牛庄(今辽宁省营口市)、登州(今山东省烟台市)3个口岸的通商事务。三口通商大臣的设立,表明天津的城市地位大大提高。

到了清同治九年(1870年),清政府决定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所有洋务海防事宜”归属直隶总督,同时谕令“将通商大臣衙署改为直隶行馆,每年海口春融开冻后,移驻天津,至冬令封河,再回省城,如天津遇有要件,亦不必拘定封河回省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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