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在我国的发展与应用
2018-03-21,
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 201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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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 Group,DRGs)是众多“病例组合”中的一种[1]。“病例组合”是将临床过程相近或资源消耗相当的病例分类组合为若干个组别,组与组之间制定不用的“权重”反映各组的特征[2]。不同“病例组合”之间的区别,主要是分类理念的差异。DRGs的基本理念是疾病类型不同,应该区分开;同类病例但治疗方式不同,亦区分开;同类病例同类治疗方式,但病例个体特征不同,还应区分开[3]。为了实现这个理念,疾病类型通过疾病的“诊断”来辨别,治疗方式通过“操作”区分,病例个体特征则利用病例的年龄、性别、出生体重(新生儿)等变量反映[4]。由于病例数量众多,DRGs的分类过程需要借助计算机完成,需要对疾病的诊断和操作进行编码。DRGs通常需要以“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为基础[1]。因此,DRGs可概括为按照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ICD-10),将疾病根据诊断、年龄、性别等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及有无并发症、合并症以及是否手术等确定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标准,最终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DRGs于1967年由美国耶鲁大学 Robert b.Fetter及其团队研发,该研究依据病例费用和住院时间从临床过程相对单纯的疾病(如自然分娩和剖宫产术)扩展到其他类型的疾病和操作,形成完整的DRGs系统。1983年以前,美国老年医疗保险组织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随着社会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美国老年医疗保险制度(Medicare)的医疗费用以每年17%的速度增长,从1967年的30亿上涨到1983年的370亿,大大超出了美国GDP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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